1、副总负责实施院长和总师委托的工程项目及其他技术质量工作;
2、对本专业工程设计和咨询服务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做出决策;
3、负责对院部指定的本专业工程设计中方案设计审查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核;
4、负责对本专业工程设计质量检查、业务建设和标准化工作管理;
5、负责本专业工程设计各阶段不合格品的评审,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,并对实施结果进行验证;
6、负责评选院级优秀设计,推荐申报优秀设计项目;
7、负责对已竣工的工程进行回访;
8、组织实施本专业技术培训、业务学习及技术交流。
任职要求1、电气相关专业毕业,相关工作经验15年及以上,需在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5年以上;
2、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(供配电)资格;
3、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;
4、熟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、法律、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标准、规范和规程;
5、熟悉并掌握本专业相关的计算软件;
6、熟悉绿色设计标准;
7、熟悉BIM技术的应用;
8、必须曾在审图公司一线担任过数字化审图工作;
9、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,能指导设计人员制定正确、先进和经济的设计方案。